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
一、上市办工作服务模式
工作依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金融局指定的关于建立浦东新区中小企业上市推进机制的方案的通知》(浦府办【2010】68号
二、浦东新区“十三五”推进中小企业挂牌扶持政策
上市办为符合条件的浦东新区企业落实《浦东新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浦府2016【90号】)(“十三五”政策)。
扶持对象: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扶持期限:2015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即“十三五”期间)。
《实施细则》、《操作口径》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新区金融局和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上市挂牌扶持政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四、上市挂牌扶持政策——场外市场挂牌(新三板、股交中心)